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辩护律师我孩子不满意十五周岁以上,同学们打架斗殴我孩子向前在身上打过一下。用的是教师的教棍。这位挨打的同学们鼻头被其他同学们打过轻微伤手术治疗。请问一下我孩子有承担责任吗?应当是多少义务?感谢!

刑事辩护
2020-03-24 23:04: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年龄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将会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情节不同可能触犯故意伤害,故意伤害致死,故意伤杀人等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打架斗殴致人身体伤害的,谁打伤谁负责赔偿,赔偿主要包括医疗费、生活费、误工费、护理费、合理的交通费等,构成伤残的还要负担伤残补助金。构成轻微伤的,可以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予以治安处罚,构成轻伤或重伤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 轻伤赔偿多少没有固定的标准,可以先协商,只要双方都觉得合适,可以接受就行。 一般来说赔偿包括医药费,误工补贴费,交通费,以及一定的营养费等等。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以及留下伤疤后的后期整容美容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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