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今企业要求的婚假7天,生育假90天。小于贵州计划生育条例要求的13天,158天。是不是违背计划生育条例或是是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5 02:48: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我国《劳动法》对女职工实行特殊保护,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和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产假期间的效益工资、差旅补贴、午餐补贴,属于你应享有的福利待遇。
    依据有关规定,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她们享有的福利待遇,公司扣发于法无据。同时,公司克扣女职工产假期间部分报酬,可以要求加发被扣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律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扣发效益工资,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禁止性规定,应属无效。。
  •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第五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法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下面的. 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至于婚假工资如何发放,参照单位的相关规定,如果单位规定与劳动法规定不符的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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