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去世了,没有遗书,母亲的名字下面有两间公产室,现在被撤去,让他去公证,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女儿的嫁妆户口转移了,套房户口本户主是其中的一个儿子,其中的一个儿子以我一直住在这里为由回来协商 公证需要女儿还是两个房地产户口簿上的所有人都去公证?

公证
2020-03-25 05:45: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你看看,你那个妹妹是否属于其中的情况
  • 房产所有人不是违规违法使用宅基地的借口,国家既然制定了收回宅基地的规定,想必就制定了相应的措施处理这种情况,因此用不着这么说。他要,政府也不会批准也不会改变档案登记,不实事求是的事政府不会做,也不支持这种行为。
    房子的另一个法律概念是家,就别提什么继承人了,是他的家,就没有人可以让他无家可归
  • 房产和户口不在一起,拆迁怎么补偿一,要看具体的村来说了,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
      二,拆迁居住房屋的补偿标准,各地略有不同,以当地为准:
      
    拆迁居住房屋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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