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车辆买卖
合同效力,主要是依据一般合同效力的条件来认定的,买卖双方只要达成合意、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
买卖合同即成立生效。
车辆的过户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而是
物权变动的要求。车辆买卖双方末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不影响买方交付而取得车辆的所有权,机动车所有权转移后,权利义务一并转移,原登记所有人丧失了对机动车的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因而发生
交通事故,应由实际支配车辆运行或者取得运行利益的买方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所有人不应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