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刑事辩护律师你好,我资询一起车祸事故,我爸爸在人行横道上走动被撞,医治无效身亡,另一方车险公司那边我必须提供哪些办理手续证实呢,也有应当如何赔付呢,我爸爸是1967年出世,城镇户口

刑事辩护
2020-03-25 19:36: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做出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又根据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察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受害人应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后看你的责任大小决定你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你可以先垫付医疗费,但不是必须的。 受害人可以你和车主、肇事车投保的第三者强制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损失。
    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保险赔偿限额范围内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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