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6月25日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大队将主要负责人和次要负责人分开,因为在我们争议的交通警察分开事故中,我大约在上午8点从北到南,从南到北。

2020-03-25 19:4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您的情况,如果伤者的鉴定结果为重伤,就符合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检察机关可以据此对您提起公诉,但由于您具有自首情节,如果能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检察机关可以不提起公诉,即使提起公诉,也可能减轻对您的刑事处罚,所以建议您尽力履行赔偿义务,取得受害人谅解。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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