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从中间人那里买了一套房间,20000元前看看房子是从商店的前门出来的,我知道从门的一侧到另一侧,从一条狭窄的通道从马路到马路,以及一个狭窄的范围内的汽车和自行车很难区分出关键房间的区别,但也要取消相同的信息。

2020-03-25 19:53: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
    依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合同解除和合同撤销虽然都是导致合同关系终止的制度,但两者并不相同。
    第一,从适用范围上看,撤销适用于虽已生效但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而解除适用于确定生效的合同。
    第二,从发生原因上看,撤销的原因由法律直接规定,如合同法第54条直接规定了三种可撤销的合同;而解除的原因既有法律规定,如《合同法》第94条,也有当事人之间约定的。
    并且,合同撤销的原因在合同成立时已经存在;而合同解除的原因大多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
    第三,从程序上看,合同撤销需要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如《合同法》第54条要求撤销权人须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撤销合同;合同解除则不需要经过诉讼或仲裁程序,仅在合同双方对合同解除产生争议时才有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必要。
    第四,从发生的效力看,合同撤销有溯及力,如《合同法》第56条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而解除虽然原则上有溯及力,但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解除的对象是继续性合同时,无溯及力。
  • 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概念:它既是履约的保证,又是一种支付,同时还是一种赔偿,即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开发商违约,就要向购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定金的灵敏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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