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海的,15号晚上11点半左右儿子(93年出生)来电说被强生出租车撞飞起来了,并去了医院,我赶到医院后,得知司机已经在医院打了110,儿子坐着,所以我联系了各科做了一系列检查,急症报告显示无异,还剩下一个检查得消肿过几天查,这些医药费司机已经付了,期间110也来了,把出租车拖走了,驾驶证看后还给了司机,我们早上2点回家。7点半左右司机来电叫我一起去交通队需要定责,我说过24小时后看儿子的状况在一起去,中午司机又来电说他已经在交通队,他要把车子取出,所以要我们把病历卡及报告的复印件给他就可,所以来我这里取走了复印件。现在,医生要求儿子在家躺着休息,我想咨询些问题,当时没现场,责任该怎么定,(因为当时晚上雨很大,我儿子说没看到车,司机说也没看到人,所以一出事司机说先送孩子去医院了,也没打110保持现状)。现在我能想对方提出些什么要求,目前医药费司机已付,我儿子因为高考刚结束,在外面兼职,有没有误工费可要求,因为没住院,有没有营养费,还有其他什么费用可以补偿,还有明天(星期六)要去毕业的学校典礼,在闵行,因为比较远,我叫我儿子不要去了,但他非要去,说是一生中的一次,然后下星期一要去新的学校报到,很远,在南汇惠南,打的过去单程就200左右,我想问一下,明天的典礼和星期一的报到所产生的打的交通费能想对方要求吗?和之后结案的时候所补偿的费用相抵消的吗?

2018-09-15 10:25: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其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一般适用有工作单位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2、无固定收入的:
      按当地城镇或农村人均收入计算。
     
    3、受害为个体工商户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或能证明自己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证据,如纳费证明等)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 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

    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

    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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