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和b是家庭,a有新房子和旧房子,但旧房子被拆除后,a说b有新房子,所以b不能享受这样的住宅待遇。 否则,不把a和b分开就不能满足要求。 政府的说法合理吗?

2020-03-25 22:38: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 拆迁安置房补偿由于地区不同、同一地区区位价值也不同,补偿标准也不相同。
      
    1、相关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拆迁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
      
    2、当地政府应当事先发出拆迁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3、建议到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有关拆迁安置的有关文件。
  • 房屋征收是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的,但你这份委托书包含的内容较多,虽然涉及房屋征收,但就房屋征收的委托权限没有明确,是属于一般代理还是全权委托特别授权必须交待清楚。征收部门慎重处理还是合理的。
    你可以就房屋征收事宜重新专项委托,明确委托权限,包括代为确认补偿金额,签订补偿协议,结算安置由谁负责处理都要明确,受委托人重新在委托书上签名接受委托,重新公证才行。
    不能因为你在国外就能简单化处理并不十分明确委托事宜,防止产生法律纠纷。
    征收过程中对由于产权人不到场不能签订协议政府可以对房屋作出《补偿决定》并保全拆除的,你对补偿决定不服也可以在90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时你也可委托他人代理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