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遗嘱公证需要什么程序?

公证
2020-03-25 23:24: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请立公证遗嘱的一般要提供如下证件或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遗嘱公证如何收费?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办理。
    生命垂危时立嘱,应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公证人证明,公证机关可在审查其合法性后,予以确认公证。公证员对遗嘱有保密义务。进行遗嘱公证,可向立嘱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即其在生前按自己的意志,处分其财产,对预防和减少纠纷都有积极的作用。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 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提供的证明材料有: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况的证明;
    2、遗嘱涉及的财产清单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3、遗嘱书。
    4、遗嘱公证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居所地、家庭状况、工作单位、遗嘱涉及的财产状况等);
    5、其他认为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 我国的《继承法》中所列遗产的范围中有房屋。所谓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折产,持原产权证、遗嘱等资料到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你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如果有的话也没有这么多(房款差额的20%或房款的1。
    5%或1%根据房子的情况不同而定)。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转名。
    继承权公证费按办理继承时房屋价值的2%收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