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房子,没有租,房东也没有退还。

2020-03-25 23:33: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
    你们和房东之间既无书面合同,更无租期的明确约定,所以,作为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剩余房租,这是法律赋予承租人的权利。合同的解除和暖气费用的负担之间无必然的法律关系。
    如果房东用非法手段阻止你们搬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这个需要根据合同来,在租期到期时,房东需要检查租客对房屋的使用情况,是否对固定财产造成损坏的,如果在房东确认无误的情况下,租客应该当场归还房东钥匙等物品,房东在租客归还钥匙等物品后,需立即归还租客押金。
    在房东没有归还你押金的情况下,不要搬离现在居住的房屋,必须等房东归还押金后,合同才算真正的结束。
    你这样的情况,要先和房东协商押金归还日期,如果房东迟迟不给,只能用法律手段追回了。
  • 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在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承租人均主张履行合同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

      
    (一)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即签订了合同之后有承租人已经入住到出租的房屋,那只能由占有房屋的人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

      
    (二)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即几个承租人都还没有占有出租的房屋,但是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办理登记备案的,那么由先办理登记备案的人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

      
    (三)合同成立在先的。即几个承租人既没有人占有出租屋也没有人办理登记备案的,那么由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人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合法承租人。

      其次、根据上面的顺序确定了房屋的承租人之后,不能取得租赁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因为出租人和他人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情况,所以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同时,还可以就出租的违约行为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合同中,无约定违任的,可要求对方赔偿因对方的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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