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幼儿园里的孩子被其他孩子绊倒和摔伤的下巴6针,虽然幼儿园的桌子已经做了反敲门的处理,而且孩子在医院的帮助下敲了老师的门,还为孩子买水果,医疗费用,幼儿园还应该如何补偿呢?

2020-03-26 06:3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 1、小孩在幼儿园受伤,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3、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 打你的人被公安机关拘留,无论是治安拘留还是刑事拘留,你的医疗费及其他损失费用当然找加害人赔偿。如是治安拘留,那么公安机关可以对医疗费等费用进行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应当到管辖法院诉讼请求民事赔偿;如是刑事拘留,那么由检察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