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手机分期付款,贷款逾期了100来天,2000多元钱,一共是4000多。她们规定我一次性还4000多,我前几天还了800块,他给了我二天以内结清。找不着钱还贷了?那样应当没事儿吧。找她们商议她们不愿。

2020-03-26 10:13: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逾期还款的情况包括多种,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举个例子 找银行贷款,拿到钱使用之后,在规定的时间之内就要及时偿还。要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实在没办法还银行贷款的,那么就需要承担逾期还款的法律责任。按规定,你在贷款到期的时候没偿还贷款,就会被银行认定为逾期还款,因此你需要承担下面几种后果:   
    1、一般情况中,银行会在短期贷款到期前1个星期、中长期贷款到期前1个月,向你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   若是你因为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归还贷款,就要跟银行协商,再按规定提前的天数向银行申请展期,填写展期金额及展期日期,并交由银行审核办理。   并且,你还将为此承担逾期利息,滞纳金。   
    2、对于贷款到期而你又没主动处款的,银行会采取主动扣款的办法,从你的存款账户中收回贷款本息。   要是发现自己的存款余额少了,那也不用太过怀疑,不过一般就是短信提醒的。所以,在扣款的时候你肯定第一时间就会知道。   
    3、要是这个时候你个人还是无法还款,现在银行就会对你个人提起法院诉讼。   其实,要是你被银行起诉了,那么之后你的个人征信上就会留有案底,很影响你今后其他的生活,就像你以后想再找银行贷款的就不容易了,比如说再贷款买房、买车什么的。   所以,按照上面的几种后果,一般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只是民事纠纷,是不会坐牢的。如果银行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后,确实有履行困难情形的,法院会放宽履行时间。
  • 当事人借款不还的话,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你可以随时追讨。

  •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从上述条款可以得出,原告可以就已经逾期的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因还款期限过长,超过两年,建议发现逾期的及时申请执行。
    (3)担保人是有担保期限,这需要具体看你们约定的担保期限是否到期,如果担保期限已经到期,且超过诉讼时效了,则无法再追究担保人的责任。如果还在担保期限内,可以在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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