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们在购房申请办理搬入办理手续时,物业管理扣除了维修基金、房产契税,早期物业管理费,装修保证金、预缴水电气以外还扣除了智能水表电度表热计量表费1970,及燃气入户口费3000元,我想问一下这水电工程热三表是由小区业主承担吗?有法律规定吗?

其它
2020-03-26 11:36: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在装修时,装修公司向物业公司交纳的装修押金实际上是物业公司为保护业主利益,监督装修公司施工质量的一种必要的手段,如果装修质量较差,装修押金能够帮助业主挽回一定的经济损失,如果装修质量很好,那么装修押金将会全额退还给装修公司。另外,业主在装修前还必须和装修公司一同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的内容、装修时间、垃圾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等项内容。
  • 装修押金是在装修的时候物业管理公司要收取的装修保证金。收取装修押金是为了保护业主利益不受侵犯,保护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比如说电梯等,如果某个业主装修时违反操作规程,超负荷使用电梯,导致电梯损坏,最终伤害的是整个单元业主的利益,所以,收取装修押金是对全体业主负责的事情。
  •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按规定标准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交存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专户,业主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至代交的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建设单位如果各项手续齐全,具备交房条件,交房后即可进入办证程序,一般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产权登记的约定是:卖方应按相关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房屋初始登记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手续;买房应按规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内持有关凭证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属登记证书手续,即转移登记手续。
    也就是说从交房开始至后90天内,是合同约定的办证时间,在这个时间段开发建设单位收取业主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都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