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首先被邀请去赌场放高利贷,然后去了酒店,警察来抓鳗鱼到球棒上,父亲被抓住了。 从15号到1年,据说有办法保证他。 放高利贷不是没有刑事责任吗?

2020-03-26 12:40: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赌博、开设赌场、赌场放高利贷均涉嫌犯罪,按照属地管辖原则,应向事发地(赌场所在地)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属地管辖的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
    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0条之规定,涉嫌为赌博提供条件,依法应追究治安行政责任。如果放高利贷的数额达到刑事追究标准,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303条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
    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介于前两种精神病人之间的一部分精神病人。
    与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相比,这种人并未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不能象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那样,完全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这种人作为精神病人,其刑事责任能力毕竟又有所减弱,因此,我国刑法规定对这种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