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今是某院校的教师,考了新的学校的定编,如今这一院校的劳动合同书是在2020年7.31截至,人事部门要我6月写离职报告给他们,我必须写吗?假如写了,7月的薪水和个人社保是否就拿不上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6 13:41:3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报告也称为辞职申请书,是个人离开原来的工作岗位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组织提请批准的一种申请书,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实用文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4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正常而便捷的方式就是递交辞职报告和批准辞职请求。由此可见,在现代社会人才流动的过程中,辞职报告的写作和求职信一样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一般来说,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缴费基数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

    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

    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
    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月平均工资不仅包括基础工资、奖金、各项津贴和补贴,还包括单位代扣代缴的各项费用,即用人单位为职工代为扣缴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等也包含在内。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只要符合劳动报酬性质就都统计在工资总额之中。

    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切身利益
  • 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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