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个打工的遇到了样一个事,在26号晚上12多我工作上班呢要卸货我们店的大货车到车,这时马路上来了个出租车我们店的货车到不上去背出租车挡住了,我看见了就让出租车往后到,出租车司机师傅听到我说的他就往后到了,我们店的货车也到了上去,与此同时出租车后面坐着喝了酒的4名乘客,其中坐在右后坐的乘客就骂我你他妈的牛逼啊让我们到车,这时我也没吱声,可是他就下车了醉醺醺的走到我身前指着我的眼睛说你他妈的牛逼啊!他就推我,就在这时出租车上又下来一个醉醺醺的男子走到我跟前照着我的头就是一拳,然后我就和第一个醉酒下车的男子厮打在一起,我的工友和同事看见了就来拉架,场面更加混乱了,也不知道怎么整的其中一个醉酒男子头不流血受伤了,然后醉酒的人中有人报了警,派出所民警就把我还有2个我的同事带走了,那天晚上我们的老板到派出所把我们保了出来,第二天做了笔录就让我们走了。我想问就这件事我们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和赔偿吗

2018-09-15 13:0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乘客乘车遇车祸,就获的赔偿如下
    一般伤势索赔有几项
    一 医疗费
    由医院出据的收款收据为准,它抱括:药费、住院费、各项检查费。赔偿额按双方协定或法院判决来定。
    二 误工费
    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定。
    三 交通费
    应当以实际收据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
    四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般是指受害人及其亲属处理交通事故或就医时发生的费用。
    五 营养费
    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六 后续医疗费
    除以上六项外肇事方还应支付受害方实际治疗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先由承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3、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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