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否可以在1993年至2005年期间订立13年劳动合同,并在2006年至2010年12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再执行新的劳动法?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3-26 16:23: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内公司不可以单方面转岗降薪,除非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无效。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 租车带人与公司的关系:不一定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业务承包关系。关键是看这个司机是否受这个公司的管理,这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否适用于这个司机,这个司机的工作内容是否是这个公司的业务组成部分,这个司机的劳动报酬是不是这个公司支付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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