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03年在事务所分了住宅,我拿着钥匙进了户口。 那时,我的老师出国了。 我也跟上了。 没有时间交房租或带房产证。 从那以后,我们一直在国外,房子空着。 请问这个状况。 我需要房地产证明书吗?< p>

能把这个房子改成经济实惠的房间吗? 谢谢你

2020-03-26 16:4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产证是你的名字,那房屋的所有人就是你,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该房内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他们可以主张居住权,问题出在这里。你不处理该房产,大家相安无事。但如果你要出卖房房屋事情就来了,他们不同意迁户口,卖房就碰到麻烦了。

  •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并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虽然经济适用房尚未办理产权证,但只要夫妻支付全部购房款的,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婚后双方共同支付购房款的,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3、一方婚前申请购买并支付部分购房款,婚后夫妻交足购房款的,婚前所支付的购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就补交房款对应的房屋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4、一方婚前购买并已支付全部购房款的为个人财产,房屋应当归买受人所有,即此种情况下经济适用房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 一.房产证办理流程  房产证办理,可以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也可以由业主个人办理,主要是看您与开发商对于相关事宜是否有合同约定,如果有即按约定执行,如果没有需要与开发商协议。  如果是由业主自己办理房产证,也需得到开发商的配合,其房产证办理程序如下:  
    1、企业持应提交的证件,向房管所提出申领房产证的申请。  
    2、初审:办证员对申请和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马上受理并开具收件回执,约定现场查丈时间。  
    3、查丈:办证员在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实地查丈,确定房屋的位置、结构、面积,绘制平面简图并注明尺寸和四邻墙界。  
    4、审批:依据申请资料和查丈结果,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给予审批,确定房屋产权。  
    5、交费:申领房产证的产权人按规定交纳办证费。  
    6、发证:房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人到房管所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申请材料  
    (1)房屋买卖合同;  
    (2)盖章的申请表;  
    (3)测绘图、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4)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5)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7)购房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9)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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