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老板每年还是会想念我1100次给他打电话回他现在有几天之前我听人说他买了一辆小汽车,他就是这样拖着劳动的念头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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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劳动者的,必须在试用期结束之前向劳动者提出。现试用期已经结束,只能认为用人单位已经认为你符合录用条件;再擅自解除
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你可以提出
劳动仲裁要求恢复
劳动关系,或者双倍支付赔偿金计一个月工资。
2、公积金问题不属于
劳动争议,
仲裁、法院均不予处理,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解决。
3、试用期不能擅自延长,人事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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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而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若因用人单位自身原因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就以上问题建议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
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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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提供劳动关系的有效
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用人单位不与你签劳动合同,你可主张从入职的第二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切记:是主张双倍工资,主张工资的
诉讼时效是离职后一年内,当然在职肯定在诉讼时效内)
2、用人单位不给你缴社保,可主张用人单位为你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法律依据:社全保险法第四条、第五十八条、第八十六条。
如劳动仲裁不受理,改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如果你要辞职,可以用人单位不缴社保为由,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可直接走人,并可主张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支付你工作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6个月以下按半年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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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