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的情况下市场销售说务必买停车位,要不然不可以购房,那时候交的房子订金和停车位订金,之后又交的首付款和停车位剩下款,如今要拿房了,物业管理出了车位出租要求,发觉买的上当受骗了,想问一下怎样才能退停车位

2020-03-26 19:2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你先看一下你交了钱,对方有无给你凭证或单据?或者你有没有签订协议?其次,如果单据或协议上写的是“定金”,不是“订金”或“意向金”,如果不是出售方的责任,那一般是不能退还的,要退还还是有一定难度的,建议和卖家好好协商。
    如果是订金或意向金,则如果你不想买了,是要退还给你的。
  • 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也就是说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 当事人用一方给的彩礼购置车辆,且是婚后发生的购买行为。那么该车辆应该被认定为,双方的共有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可以平均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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