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刚买了房子,抵押贷款已经完成了!原来可以转交,现在销售部门让我支付10000多张房地产保证金,说恐怕我不会做!我想这是欺诈!

2020-03-26 20:21: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贷款如何办理,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吗,;  二手房可以申请组合贷款吗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和协议;  
    4、能够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20%的首期付款;  
    5、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意给予公积金贷款的证明。
  • 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了处理办法的,按合同约定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的,按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因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的,购房者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
  • 用人单位招收职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财物。收取押金违法,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nn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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