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弟弟骑自行车撞伤了人。 去了医院,检查了好几百张。 他没有住院,最后赔偿了5500。 那个时候协商解决了。 受害者给弟弟打电话要了钱,又给了他五百,所以没有报警。 如果他向我们要钱,我们该怎么办?

2020-03-26 22:45: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赔偿协商解决是最好的方式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如果肇事车是单位的车也可以把单位列为被告,而这些主体会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中有明确说明;因此,发生事故要索赔的话,可以找事故认定书中的主体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了,那么可以起诉处理。除了事故认定书里列出的主体外,其他主体都不是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责任的主体,但不能排除其他主体会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的事故损失已经由对方向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对方没有将当事人应得的赔偿款交给当事人的,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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