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独生子女,我的母亲去世于99年,现在有一个家庭住宅是一个父亲的名字,但是在我母亲去世之前,但是有……现在父亲没有再婚,只是和一个姑姑住在一起……我想问一下房子是拆迁还是出售,父亲不需要我的同意…我有多少遗产?如果我父亲去世了一个同居姑姑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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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按
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
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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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遗产的分配:1,父亲的遗产范围包括:个人婚前全部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如果父亲留有遗嘱,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
3,如果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继承人之间可以平分遗产,也可以协商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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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以什么方式继承的。看是否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房子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继承的话,若不是写的很细致只由且仅由夫妻一方继承另一方不得继承的话,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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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