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大学入学考试毕业,满18岁,父母离婚,以前每月支付1000人的抚养费,大学入学后,父亲说钱在现在的妻子手里,今后可能不支付抚养费。 在我的3所学校,学费、杂费、生活费的机票费至少是5万美元。 母亲一个人负担不起,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3-27 07:3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问题,夫妻双方可以约定有一方全部承担抚养费,但是要保证子女生活所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
    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 对于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其支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在解决子女抚养问题时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学费抚养费支付原则:
    1.在父母离婚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因此,在离婚诉讼确定抚养费的数额时,法官一般会优先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同时还会参照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避免在父母离婚以后子女的生活质量明显下降。
    2.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父母经平等协商,可就抚养费的多少、支付期限、支付方式、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等协商达成协议,如果该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法院一般应予准许。但由于抚养费协议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在父母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法院仍具有审核的义务,如果协议约定的抚养费数额明显过低,子女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或协议有其他不利于子女的,法院一般不予准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