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行道被一辆汽车撞了,现在是重症监护病房。另一个人拿走了20000美元,说他没有钱。医院说至少有450万美元。我自己负担不起。现在怎么办?另一个保险公司能先付钱治疗?

2020-03-27 07:3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必须要将所有索赔材料交付,经过核对后才能垫付赔偿。
    1.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
    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2.如果受害人坚持要起诉,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被告。

  •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受伤尚未达到致残的程度,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的的范围包括以下7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因交通事故致残的,赔偿范围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可以根据情况提出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因交通事故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以下6项费用: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另外,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
  • 汽车被别人撞到后,投保人立即拨打投保保险公司报案电话、根据提示依次说明情况并按要求操作;
      
    (1)提供保险单号;
      
    (2)提供报案人姓名、与被保险人关系、报案人联系地址、电话、其他联系方式,如果是业务人员报案,还应提供业务员号;
      
    (3)提供出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其它身份证明名称及号码)、联系地址、电话、其他再联系方式;
      
    (4)说明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出险地点、事故原因、出险经过、出险结果等项目。
     
    (5)投保公司受理后专人勘察核实,符合规定的按照程序办理理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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