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老婆定婚给了彩礼钱同居生活了一个月她又不愿意完婚。彩礼钱没全退走了,她是外地的我该怎么办外地的我该怎么办?我和老婆定婚给了彩礼钱同居生活了一个月她又不愿意完婚。彩礼钱没全退走了,她是外地的我该怎么办,

2020-03-27 07:53: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所以,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
  • 当事人结婚后离婚,附解除条件赠与行为已生效,民事法律关系已完成,已没有解除赠与的条件,当然也没有依此返还彩礼的问题。对于结婚未愈二年,且没有生育子女,因给付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负债,根据男方生活困难的程度、女方的实际情况适当返还彩礼。
  • 婚前,男方要给女方家一定数额的彩礼,那么,给出的彩礼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吗?
    彩礼是否返还,是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能请求返还。
  • 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跟母方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随父方生活。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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