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4年货礼盒帮买的车,有过车祸事故把车辆铭牌毁坏了,现要在车辆管理所再次制做,必须车辆登记证书,但车辆登记证书在金融机构质押着,取不出去。给海运公司通电话有人说她们也没法,我都该怎么办

2020-03-27 09:2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同的汽车抵押贷款机构,申请时所需要的条件也略有不同。综合来看的普遍条件是,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2、职业和经济收入证明;  
    3、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4、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5、如若办理例一些无须押车的汽车抵押贷款,则需要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稳定职业,申请人拥有当地抵押车辆的所有权,业务开展城市长期居住和工作。需要你出示机动车登记证、行驶证、购置附加税证(本)、购车发票、保险单、车船税、进口车辆相关税证明、身份证(非本地户口客户提供有效期内暂住证货居住证)。
  • 车辆抵押登记的手续:车辆抵押一般是用于汽车消费,用新车来抵押获得贷款实现分期目标,但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流程如下:
      
    1、借款人填写《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车管所业务大厅取号排队,等待业务受理;
      
    2、持《机动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缴费;
      
    3、到原业务受理窗口签注登记证书,
      另外,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时,需要缴纳以下费用:机动车抵押评估费、登记费、机动车抵押公证费等费用。
  •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参考如下法条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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