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中岳母偏瘫在床,规定俺家拿医药费陪护费啥的,丈母娘家钱都给孩子了,孩子不赚钱,我的意思,儿女有抚养的责任,也是承继的支配权,,拿给钱没事儿,给孩子资产,也得帮我。我想问一下刑事辩护律师,这规定太过吗?

刑事辩护
2020-03-27 09:2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方面的规定(节录)第十条 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第十一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第十二条 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第十三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第十四条 赡养人有义务耕种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归老年人所有。第十五条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3、3《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应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患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妥善安排住房并维修;耕种老人承包的田地,照管老人的林木和牲畜,收益归老人所有。关于赡养费,是需要赡养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所要求的权利。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根据子女的经济情况,共同负担。如发生纠纷,可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由法院判决。

  • 1、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
      
    2、一切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子女应当自觉、主动地承担较大的责任。赡养人之间也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
  • 遗产继承与赡养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1,只要符合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的赡养义务人之一的,就应该承担赡养老人的责任,与老人有无遗产无关;
      2,在老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与扶养人(可以是继承人之一,也可以不是)签订扶养遗赠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老年人养老以居家为基础,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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