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右手。 小指。 避免脱离。 中断鉴定。 十级障碍。 能赔多少钱

2020-03-27 11:26: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还是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个人情况确定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20(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伤残等级(十级是乘以
    0.1,九级是乘以
    0.2,八级是乘以
    0.3)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交通事故造成对方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双方责任比例,以及伤者的年龄,身份信息,户籍等综合判定。其赔偿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以下就是年最新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的相关回答。主要包括如下一些情形,即凡伤残达到如下情形之一的,均应认定为十级伤残。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中的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注:2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注:2为平方)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 cm2(注:2为平方),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100 cm2(注:2为平方);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II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
    0. 8 ; 16)双眼矫正视力≤
    0. 8; 17) 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Ⅰ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29)铬鼻病(无症状者);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41)慢性轻度磷中毒;??42)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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