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62岁,有工伤费和营养费吗?

2020-03-27 11:5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伤不存在生活补助费和营养费之说,由用人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该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包含生活补助费和营养费。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至于停工留薪期(工伤治疗、康复期间)的长短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5.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6.停工留薪期内从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确诊为职业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疗之日起计算,但对停工留薪期限长短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上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实践中,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制定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以对照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间的长短,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误工费按实际误工的损失计算,营养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的比例计算。应赔偿的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在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 1.工伤没有误工费一说,由单位按原工资待遇发放给工伤职工!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3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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