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人在工地工作时突然脑溢血,工地和承包商应承担什么责任,或者应如何赔偿家属

2020-03-27 13:5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工人在工地受伤,属于工伤;
    2、应当由包工头承担,但如果包工头无力承担的情况下,由将承包业务转包给包工头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赔偿后,用人单位可以向包工头追偿;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前款第
    (四)、
    (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三项的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同时张某又不具备《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因此,应当将张某受的伤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在现实中,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又存在工伤时,即构成工伤与交通事故两个法律关系,有的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了人身伤害,既被认定为交通事故也被认定为工伤,但是有的既能按照交通事故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赔偿,也能按照工伤的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有的却只能按照交通事故获得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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