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提议离婚一年,我要两个女儿,他说他不能筹钱,现在我暂住130平方米的房子,我不同意写房子的协议,我买房子的时候,我父母付了钱,现在和我住在一起,我是唯一的孩子。他的离婚条件,我可以保证?

离婚
2020-03-27 14:5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 ,要看房子是在婚前还是婚后买的,婚前买的,就是一方个人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的。若是婚前一方买的,但婚前或婚后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则是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3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具体分割方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 婚外情是离婚的条件吗?
    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 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婚外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 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婚外情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婚外情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者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的,且难以治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