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招标方签了租地合同,招标方一直都没有给地栽种哪些粮食作物。就在2020年村庄要动迁,招标方就给自然地理植树土地局来人也推来到一部分。我要去土地局问过这事回应她们不法栽种。我觉得资询我能消除租地合同不

2020-03-27 14:59: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注意约定好租赁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
    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要求,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和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就可以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合法权利,同时如果超过一定时间,可以请求单位双倍支付工资,在用人单位辞退后,可以通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 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另外,根据《民法通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因此,主体不合格也可能导致合同无效,例如:
    (a)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其例外情况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b)法定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c)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