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a是厨师,现在店关门了,欠我6200元一个月的工资,因为现在店关门不对劳动局管理,不知老板身份号码,不起诉,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2020-03-27 15:0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如果您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那么有两种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其一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其责令对方限期支付工资。
    如果单位不支付的,需要按照应付工资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其二,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两种方式是不一样的,所需要提交的证据也不一样。
    如果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的,那么应该提供劳动合同,以证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至于是否已经支付工资则是由用人单位证明的。如果是提起劳动仲裁,则需要向仲裁委递交仲裁申请书,并且提交劳动合同等证明。
    具体需要的材料,因为劳动部门有细致的规定,您可以向其直接咨询。
  •  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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