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3年的自营住宅,可以做房地产证明吗?

2020-03-27 15:30: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证办理:
    1.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就是要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需要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到管理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接下来就是去管理部门领取一份《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并且填写好,不过在申请表填写完之后需要开发商签字盖章,有些开发商手里会有现成盖好章的表格,那么直接填写就可以了。
    不过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房产证到哪个部门办理,这样可以节约很多时间。
    3.到相关部门领取测绘图(表):测绘图(表)也是必需的材料之一,因为它是登记部门确定房产证上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
    我们可以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且领取测绘表,或者也可以带上身份证到开发商处领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4.办理过户登记: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5.领取房产证:办理好过户手续以后,买方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时需要带好证件和资料,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就可领取房产证。
  • 小产权房不能办理房产证:
    1、小产权房是占用集体土地搞建设,并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销售的商品住宅,国家对这个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村的宅基地建房,也不可以购买小产权房。
    2、小产权房产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乡政府颁发的产权证都属于无效证件,在法律上不予承认。由于小产权住房没有国家认可的房产证明,所以不具备过户的权利。
    3、如果遇到政府或合法开发商征用小产权房产占地的情况时,小产权房主只能得到很少或无法得到相关的补偿。因为该小产权占有的土地属于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补偿款会直接划给当地村委会或乡政府。
  • 按正常手续,新建房要先行办理土地相关手续后再办理房产手续。办理土地相关手续需当地规划部门同意,符合当地规划,补办相关规划手续后补办用地手续(因未办理土地手续而建房屋,需先行处罚后补办(出让或划拨视当地国土部门处理情况而定)。
    处罚与否,视当地国土部门处理情况而定)。取得合法的土地手续后(即,最终为土地使用权证书),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证。需城建规划手续(含用地规划许可证,动工许可证,竣工许可证)和用地手续(即土地使用证书)。
    城建规划手续补办,视符不符合当地规划而定。费用有当地标准。用地手续费补办,在符合规划的情况下,视土地性质而定。划拨用地只需缴纳用地管理费用(视当地标准及土地使用证书费用),其他费用为测绘费,绘图费、初始登记费等不定(不会太多,而面积及当地标准而定)。
    需出让的土地,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取得(土地出让金视当地标准而定)。房屋产权证费用:登记费,测绘费,证书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即地税缴纳费用),各地地块不同,标准不同。
    无参考价格,需到相关部门咨询得出。以上为符合城建规划而言。不符合规划,只能是维持现状,按法律不符合规划需拆除。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购买自建房有哪些法律风险?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有认为无效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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