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流程:
1、首先,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授权书”到工商局办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发给的核名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手续。
3、填写《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4、填写《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将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贴上。
5、准备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6、由股东出具的股东会决议,决议内容须有公司负责人的任职决定,同时提供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持验资报告、房产证、授权书、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相关前置审批手续等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
6、持营业执照及公司设立通知书办理刻章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