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丈夫和妻子私下出售对方自己的房子和买方签订了合同,房子没有结束,一个月后,每个人在合同之后的房子销售仍然有效?因为合同本身的处分权不是自身无效的,所以承认之后是否有效?

2020-03-27 19:24: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施工方依法应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禁止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或个人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没有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挂靠、联营、内部承包等形式使用有法定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同样原则性的规定,即禁止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借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要规定了必须进行招标的三类工程项目及六种中标无效的情形。
    4、承包人非法转包建设工程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5、承包人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 如何防止夫妻一方私自转卖夫妻共同房产:
    1.最好的方法是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加名手续,房产证增加配偶名字所需费用很少,一般不超过二百元。
    2.如果对方拒绝办理,也没关系,因为该房产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因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而认定为一方财产。
    3.如果对方私自卖出房产,你可以在房产未办理过户手续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但在起诉时应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防止房产过户。
    4.如果是离婚诉讼中,一方有隐匿、转移共同财产行为的,在分割财产时,依法可以少分或不分。一方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
  • 房产抵押是指房屋的屋主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这种情况下房屋产权仍房屋的产权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有收取利息的权利,而没有使用和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
    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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