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重庆我父亲多年失去了劳动力,全身都在生病的母亲的支持下维持着生活,我的婆婆有车,能影响低保的评价吗?

2020-03-27 19:4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养老保险没交完丧失劳动能力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的社保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病残津贴是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对前述特殊参保人员给予的经济补偿。病残津贴属于新制度,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津贴标准,需要出台相应的配套规定。
  •  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营政办发【2010】16号)规定,申办城乡低保的居民首先要在所在村或社区申请,由(社区)村入户核实,再由村(居)居民代表会议评定,确认后张榜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镇或办事处民政办,乡镇办事处民政办再入户核查,确定确实符合条件的上报市民政局审批,民政局接到申请后,入户核查,无异议后方可审批,从批准之日起下个月开始享受,城市每月审批一次,农村每季度审批一次。
  • 劳动者因内风湿失去劳动能力,可以鉴定为几级伤残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程度和受伤部位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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