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丈夫背叛了我!我知道,但我没有证据!我们没有感情,他不同意离婚或放弃第三个!我可以单方面离婚吗?我有三个孩子,我怎样才能让孩子跟着我!我有一个女儿要上大学很重要!我也没有收入!我还是一个病人!如果离婚我的孩子做皮肤监护,他怎样才能给我财产权?

离婚
2020-03-28 00:24: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孩子一般会判给经济条件好,文化程度高,没有不良嗜好,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特殊情况例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到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协商不成可诉讼离婚:原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即可。 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都受法律保护。
    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依法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或双方另有约定外都属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并适当照顾女方和无经济收入来源者或生活困难者。若对方有家暴、与第三者非法同居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的,可主张其少分财产并支付赔偿金。
    子女的抚养权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等有利原则进行确定。两岁以下的小孩的抚养权一般归女方,确定十周岁以上的小孩的抚养权时应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实际携带抚养小孩的一方应支付抚养费,可以主张其收入的20-30%,并参考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小孩生活及教育等实际需要。
    不明之处请电话咨询本律师。
  • 分,财产
    1、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的话,按法定继承处理。
    2、确认遗产范围
    (1)分割夫妻财产
    按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的规定,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为其配偶所有。
  • 子女抚养权: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即小孩的抚养权关键是看小孩由谁抚养对小孩的成长生活更为有利。
    子满两周岁未满十周岁的,一般由对其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孩子满十周岁的,归谁抚养还要征求孩子的意见。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向未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