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刑事案赔付原谅协议书与和解书有什么不同

2020-03-28 02:42: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事和解与刑事调解不是一回事。刑事和解和刑事调解只适用于刑事自诉案件。其中,所有的自诉案件都可以进行和解,而刑事调解只适用于除公诉转自诉外的其他刑事自诉案件。  刑事和解是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是自诉人向法院申请撤诉的一种是由。
    刑事调解是刑事自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法院制作调解书的活动。刑事调解时法院结案的一种方式。  刑事和解,是指通过调停人使受害人和加害人直接交谈、共同协商达成经济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具体情况作了有利于加害人的刑事责任处置的诉讼活动,包括经济赔偿和解和刑事责任处置两个程序过程。
    在和解过程中,被害人与加害人可充分阐述犯罪给他们的影响及对刑事责任的意见等方面内容,选择双方认同的方案来弥补犯罪所造成的损害;在刑事责任处置过程中,加害人能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这样,被害人在精神和物质上可以获得双重补偿,而加害人则可以赢得被害人谅解和改过自新、尽快回归社会的双重机会。刑事和解是刑事契约的典型形态,和“私了”的区别在于,有司法机关的监督和确认,保证了纠纷解决的有效性、合法性和正当性。
    刑事和解也有别于辩诉交易,辩诉交易中公诉人一般根据所掌握的证据能否获得胜诉而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并不征求被害人意见,也不以赔偿、道歉作为条件,被害人被边缘化,交易的结果很有可能违背被害人的意愿。
    而刑事和解则是被害人和加害人之间为了利益最大化而选择的案件解决方式。
  • 你的问题不是很明确,可能涉及两个问题,首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而你所说的,刑事案件民事赔偿后,被告起诉,我认为是指被告上诉。
    根据我国的刑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就是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的一切规则。因此,民事被告人在判决后可以上诉。但你所说的起诉,不知道知不是指另行起诉。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基于统一原因,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另行起诉。
    希望能帮到你。
  • 受害人的赔偿主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决定赔偿金的多少。首先要确定受害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其次受害人是哪里人;第三要确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第四要告诉律师受害人的月平均工资、受害人家人情况等才能计算出准确的赔偿金,再在这个基础上双方可以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协商处理赔偿具体金额。
  • 未成年人犯罪的不公开审理。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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