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有一个房地产难题要想资询。在乡村有一处房院,好几年前出借隔壁邻居一块地,签有借据,上边写着能够 无限期应用。但之后有房本的情况下,将这方面地划入隔壁邻居房本里。随后上年隔壁邻居卖房子时讲自身的房屋连在这方面地都卖了,如今可以要回家吗?概率有多少?

2020-03-28 06:28: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由此可知,该法并未禁止农村房屋的买卖和出租,而房屋是固定于土地的地上物,房屋的流转势必会造成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即使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受让人为农村村民,只要出让人和受让人除买卖房屋占有的宅基地之外,没有其他宅基地,房屋买卖就不违反“一户一宅”原则,应当认定有效。如果受让人为城镇居民,其虽然不能享有集体土地使用权,但是宅基地可以被征用为国有土地,只要受让人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即可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此前提下也不能认定房屋买卖行为无效。
  • 农村房产证有效期限是多少? 
    1、长期有效。  
    2、房产证上有记载。  
    3、房产证是没有有效期的;即使以后要换发新证,也是要凭老证才可以更换的。  
    4、房产的使用期限:  一般来说,在通过批租等市场化手段取得的土地上建设的住宅类项目,期限为70年;商业类40年;综合类50年。但由于需要建设周期等各种因素,实际使用年限一定会低于理论年限。  在房产证上,都已经列示了该房产的土地实际到期年限,你看下就可以知道了。  至于到期后房产应该如何处理,毕竟现在讨论还为时尚早,连全国人大都无定论。目前比较倾向于,房产所有人在到期后适当补交些土地使用费,就可以继续使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所以,如果建筑区划有规划的,就按规划处理,如果没有规划的话,就属于业主共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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