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一下我企业破产倒闭了卖了全部物品都不足发放工资,可是我是法定代表人我能有哪些义务

2020-03-28 11:00: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的债务与法人或者公司股东是分开的,所以公司的债务会以公司的财产进行偿还,你这里提到了房产抵押,届时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银行会起诉公司,胜诉后会将该房产进行拍卖。建议你联系律师,详细了解公司破产或清算方面的规定,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 工厂倒闭,也就是破产,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四)款规定,劳动合同终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六)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应得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时间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时间按半年支付,最多12年;本人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按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当地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 申请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第六章第四十三条中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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