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家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股东不肯签字注销.这样下去对我本人有什么影响?谢谢 我是一家单位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处于吊销未注销,股东不肯签字注销.<p>这样下去对我本人有什么影响?谢谢

公司税务
2018-07-04 03:05: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公章不可以继续使用。  
    2.因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相关规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五十四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注销登记或者吊销执照,应当同时撤销注册号,收缴执照正副本和公章,并通知开户银行。
  • 注销公司时,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则原则上不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不是股东就不能进入清算组,也就不能担任清算组负责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或经过股东大会确定的,就可以担任清算组负责人。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所需材料:
    1、公司盖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单位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2、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任免文件。  国有独资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书面决定由股东盖章(法人股东)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3、公司盖章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4、公司盖章的《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情况》表格
    5、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经理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
    1、整理需要变更的信息,并在工商局网上登记界面记性初审提交,3-5个工作日审核通过;
    2、下载并打印审核通过的材料,进行相关的填写;
    3、打电话到工商局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目前北京市辖区基本都是电话预约交件时间);
    4、按照预约的时间到工商局递交企业法人变更的材料;
    5、等待5个工作日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7、办理税务登记证的企业法人变更;
    8、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法人变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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