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的土地已经在荒地种植了22年了,现在国家高速收藏,那么我想问问什么应该补偿。

农林牧渔
2020-03-28 11:13: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应当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视情况还应有其他补偿费。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你儿子为村上户口,在村有土地被征收后,也属于安置对象,理应得到部分安置款。
  • 您好,征收土地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变为国有土地的行为。 征收者与被征收者对征地的补偿标准等问题进行谈判、协商,由政府和农户选派的 土地征收图片 代表组成委员会共同确定征收赔偿方案,意见不一时,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裁定,以保证补偿方案的公正性。
    这种做法,有利于减少土地征收中的不公平性,使双方可以在相对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实现各方利益的最大化和平衡化。 《物权法》 第四十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具体的补偿,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地农户可以从公告上了解相关情况
  •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可以看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财产权受到损害的,有权依照国家赔偿法请求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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