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爸爸与我老姨因个人财产难题打架斗殴,彼此都动手能力,我老姨左手无名指骨裂,我爸爸面部被划伤,我老姨如果提起诉讼,我爸爸会被起诉吗!我爸爸去公安医院评定为轻微伤。另一方在骨科医院看的说成骨裂,但医院门诊她了解人,有将会是假的!

2020-03-28 11:56: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情况下,关于精神病人打架的问题,不能够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确定,如果在发病期间(要经鉴定)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其监护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不在发病期间,应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具体来说,发病期内是不会被追究责任的,但是如果不在发病期,则会被依法起诉追究相关的责任。
  • 打架斗殴致他人受伤,如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因此受害方有权利要求加害方进行一定的侵权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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