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爱我的房租,时间还没到,需要搬家,我提前一个月让他们转租,但现在不转租,给两个月的违约,说不付信,拉海,我也看到他们没有在网上发送住房信息,他们中介知道,偶尔人看房子。

2020-03-28 13:55: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对于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应适用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责任;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但是对于特殊情况我们还需要特殊说明,即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同时违约的解决办法。
    对于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
    根据《合同法》第99条、第100条的规定,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 1、房东提前终止合同是要赔偿的,另外即便买卖成交也不能影响租房合同的执行。既然双方早已签订了租房合同,那么两方都应该遵守租房合同中的时间限制,房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房东卖房其实并非不可以,但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租客卖房情况,并且租客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假如租客不愿意购买或另有第三方出价更高,那房东有权利将房屋卖给第三方。同时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尽管房东的房屋所有权已经发生变化,但租客有权根据签订的租房合同,继续作为承租方租用该房屋。
    3、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5、如果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协商的情况办;但依照此类案件审理意见,房东可能要付三个月租金的违约责任。
  •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如果房屋所有人反悔不按约定将房屋进行过户的,作为购房方可与房屋所有人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房屋所有人按合同约定,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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