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和妻子离婚了,房地产卡只写了妻子和儿子的名字,儿子的监护人是丈夫,妻子可以住吗?

离婚
2020-03-28 13:56: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因此你所说的情形,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平均分割。涉嫌家庭暴力,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损害赔偿。?
  • 夫妻双方离婚可以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1、如果你们能达成一致,可以协议离婚;否则,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关于房屋应为你们的共同财产,债务亦为共同债务;房屋处理,可以自行转让后进行分割,建议不要委托法院处理,因为法院拍卖处理的房屋通常价格较低,你们由你取得,给予对方一定的补偿(出资4万元-欠你弟弟6万元的一半=1万元);
    3、对方主张由3万元借款,其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借款,且借款用于购房或其他共同生活花消,否则,为其个人债务;
    4、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支付其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
    5、如果你需要聘请律师,可以与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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