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学校被殴打,打人一直逃避责任,药价便宜,眼框伤口1.5厘米,缝合4针,眼皮伤口1厘米,住院10天。

暴力伤害
2020-03-28 14:4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故意殴打他人的,打人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要赔偿受害人因殴打行为而遭受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2、行政责任:公安机关对于打人者可处以拘留、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殴打他人,导致轻伤以上后果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打了人需要负法律责任,根据受伤程度不同,负的法律责任也不一样。
    构成轻伤及以上触犯刑法,构成犯罪:
      
    (一)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 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不构成轻伤属于违法,不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