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一个店面。合同是两年租约。是两个月的定金。合同说租约没有到期,定金没有退还。现在,由于外部原因不能运作,我想搬家(我拖欠了半个月),房东要我支付租金。因为合同中的定金没有付给我,所以我应该支付一半个月。

2020-03-28 15:00: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如果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符合租赁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那么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还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除合同;
    3、可以催告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如果承租人仍不履行义务,可以解除合同,以
    1、3方式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承租人,合同自通知到达承租人时解除。另外,无论以何种方式解除合同,都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受到的损害。
  • 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承租人支付已经发生的租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包括可预期的利益损失,通常是2-3个月的租金。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如果租金还不欠你的,你索性就等到租期满时,如果不想给现在租你房子的人租(愿意就重新签租赁合同),直接赶人走就行。人不走,就拉电断水锁门都行。不要通过诉讼,因为诉讼解决很罗嗦,对方不走又不给钱更难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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